县委组成机构
政府组成机构
人大组成机构
政协组成机构
省管垂直机构
政事其它单位
办 事  指 南




澄迈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司法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3负责监督律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6、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或报批工作。
  8、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司法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27073       传真:       
    局   长:罗儒新  副局长:蔡汝和、李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