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成机构
政府组成机构
人大组成机构
政协组成机构
省管垂直机构
政事其它单位
办 事  指 南




澄迈县交通局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3]20号)要求,设置澄迈县交通局。澄迈县交通局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本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2
、组织审批全县运力投放及协调县际运输,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
    3
、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
、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水路运输等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
    5
、指导、监管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6
、按规定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各项规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
    7
、组织检查、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8
、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9
、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系统队伍建设。
    10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
    11
、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交通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12
、编制澄迈县公路发展规划并呈报地方公路建设立项。
    13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澄迈县交通局内设办公室、运政管理股、教育培训股、规划统计股、稽查监督股和纪检监察审计股。
   
三、人员编制
   
澄迈县交通局核定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县交通局挂澄迈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局   长:王  江 副局长:徐建军 副局长:颜为文 副局长:劳桂兴
13876113698  13907510008 13876110227 13807568529

党委书记:王 江 副书记:吴清飞

办公电话:(0898)67612364       传真:(0898) 67610901

 

交通局行政审批窗口业务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