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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交通局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3]20号)要求,设置澄迈县交通局。澄迈县交通局是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本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2、组织审批全县运力投放及协调县际运输,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
3、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水路运输等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
5、指导、监管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6、按规定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各项规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
7、组织检查、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8、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系统队伍建设。
10、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任免或报批工作。
11、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交通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12、编制澄迈县公路发展规划并呈报地方公路建设立项。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澄迈县交通局内设办公室、运政管理股、教育培训股、规划统计股、稽查监督股和纪检监察审计股。
三、人员编制
澄迈县交通局核定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县交通局挂澄迈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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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王 江 |
副局长:徐建军 |
副局长:颜为文 |
副局长:劳桂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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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611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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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75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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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6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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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756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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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王 江 副书记:吴清飞
办公电话:(0898)67612364 传真:(0898)
67610901 |
交通局行政审批窗口业务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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