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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迈县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督促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法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2、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县委的指示,对政法部门共同有关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重大措施。
4、监督和支持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和了解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属县委管理的干部;指导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对政法部门科员以下干部的任免、流动、奖惩实行备案管理。
6、负责全县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掌握政法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提出建议,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全县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21548
传真:
书 记:麦吉松
副书记:王定隆、曾德业、黄贵国
综治办公室电话:(0898)67622940
主 任:王定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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