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成机构
政府组成机构
人大组成机构
政协组成机构
省管垂直机构
政事其它单位
办 事  指 南




澄迈县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县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政策措施。
  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省委、县委对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拟定县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负责审批直属单位党组织机构;审批直属单位党总支部(支部)委员、书记;审批直属单位党总支部(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
  4、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益不受侵犯;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直属单位开展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活动。
  5、负责直属单位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
  6、负责县直属单位民兵和预备役的管理、培训工作和民兵的组织工作。
  7、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898)67622208  传真:        
    书   记:洪光华  副书记:刘青毓、蔡海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