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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2017年加乐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 文       号:加 发〔2017〕68号发布日期: 2017-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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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中共加乐镇委员会  加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加乐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所站:

2017年加乐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加乐镇委员会

    加乐镇人民政府

2017327

中共加乐镇委办公室             2017327日印发

 

2017年加乐镇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全域旅游“美丽海南百千工程”现场会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琼府〔2016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如期完成省政府和县政府确定的我镇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等文件精神和中共海南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建设美丽乡村的总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大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环境”四项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我镇打造成澄迈人民的幸福家园。

二、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目标要求

根据《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美丽乡村建设以“坚持以民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协调发展、坚持统筹推进”为原则;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大整治;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配套建设、突出特色、持续提升”的要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文明生态村建设水平,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我镇打造成澄迈人民的幸福家园和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总目标为:

--生态人居提升改善。村庄规划与自然生态协调,内容简化、实用符合村民意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合理,农村危房全面改造,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生态环境整洁。农村垃圾、污水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生态环境干净整洁优美。

--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农村生态经济、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得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新格局基本形成,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增加,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

--生态文化不断进步。农民生态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农村传统特色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崇德向善、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

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奋斗目标为:

到今年底,创建村庄的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清除,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出行、卫生等基本生活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舒适美观、文明有序,农村垃圾治理达到国家考核验收标准。达到命名授牌为“海南省美丽乡村”的行政村。

(二)任务安排

根据《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确定的我镇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名单,我镇“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共6个行政村(常树、加茂、加朗、加桐、长岭、加乐),按照省的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任务。

三、美丽乡村创建的具体标准

(一)科学规划

1.规划合理。村庄编制建设规划,并将村庄建设规划图在公告栏公示,规划功能布局合理,能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

2.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农村住房规划报建审批制度,推行农村建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建设规范。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新建房屋符合规划与法规规定,严控房屋建筑的体量、风格和色调。

4.监管到位。强化“两违”建房巡查防控,确保村庄规划区范围无“两违”建筑。

(二)设施配套

1.道路交通。村庄道路通达,村内道路铺装率90%以上。

2.村庄亮化。村庄电力设施完善,用电安全、方便,农户通电率100%;村道、巷口、公共活动场所有路灯和照明。

3.通讯网络。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通达。

4.公服保障。有便民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场所、零售购物点、网络代购点等设施。

(三)生态人居环境

1.垃圾处理。村庄有垃圾收集点,有定期收集、运送垃圾的垃圾车,有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有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经费有保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分拣处运工作;村内道路、绿化带、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保洁及时,无明显垃圾。

2.卫生厕所。新建、改建农村住宅厕所建设符合无害化卫生要求,村庄95%以上农户建有无害化卫生厕所。

3.污水处理。有污水排放暗沟覆盖90%以上农户,村庄建设生物厌氧池或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

4.畜禽管理。畜禽圈养率90%以上,人居与畜禽养殖分离,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超过85%

5.水源治理。村民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村域范围河流、池塘、沟渠等水体清洁、水道无垃圾、无异味、无淤塞现象,美化村域水系水量,形成亲水环境。

6.清洁田园。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农用塑料薄膜等生产废弃物清除率100%,无化肥、无农药有机农田比例超过50%

7.绿化美化。村庄主干道出入口标识设计建设朴素自然,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无裸露沙地,庭院绿化、道路绿化与周边景观协调,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名贵树种种植率50%以上。

8.房屋整治。改造整治旧、闲置房屋,村内危房改造率100%,无严重破、损、残建筑,无乱搭乱放和杂草现象,开展“美丽庭院”评比活动。

9.建筑特色。建筑风格整体协调,体现地方特色,特色居民占比80%以上。

(四)乡风文明

1.文化建设。实施农民健身工程,有文化室、广播室、篮球场等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

2.文明建设。设立村宣传栏,进行村务公开;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建立乡村善行义举榜;推行以孝道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诚信教育进乡村。

3.义务教育。村内无失学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100%;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率95%以上。

4.组织建设。村成立民主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并有理事章程,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有村规民约。

5.综合治理。无黑恶势力和刑事犯罪案件;无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无重大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和黄、赌、毒现象。

6.文化保护。古树名木、祠堂、公庙、古民居等自然遗存和文化遗迹保护完好。

(五)行政村组织领导

1.基层共建。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镇干部联村,村干部包片,党员联户做到联点全覆盖,组组有人联,户户有人联,确保责任上肩、组织有力。

2.建设台账。镇、村共建美丽乡村活动要求有台账、有记录、有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

镇政府组织驻点干部深入列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做好村民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对村庄各方面的现状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听取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

2.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工作由镇政府负责,邀请有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实地考察,分别编制各个建设村庄建设规划和项目设计,同时根据项目设计编制具体情况,安排投入的资金预算。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按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规定程序选定施工单位,完善项目建设的各项相关手续。

2.制定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方案,完善施工协议,确保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

(三)检查验收阶段

镇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按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初查,具体检查工作落实及工程进度情况,同时随机深入各村实地督促检查,并按时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措施领导小组

成立镇、村两级美丽乡村建设领导机构。组长由镇委书记李芸亲自担任,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要列入领导小组成员,确保自镇至农村基层二级组织共同领导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长:  芸(镇委书记)

副组长:王川平(镇人大主席)

王秋颜(镇委副书记、镇长)

  文(镇委委员)

  员:王世标(镇委副书记)

吴坤飞(镇常务副镇长)

  天(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蔡瑞林(镇委委员)

  威(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权位(副镇长)

吴春锦(镇纪检副书记)

冯广志(镇工会主席)

蒙钟贵(副主任科员)

曾维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德育(镇规划所所长)

王和儒(加桐村委会书记、主任)

徐文熙(居委会委会书记、主任)

王世聪(常树村委会书记、主任)

陈名栋(北统村委会书记、主任)

刘阳焕(长岭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广武(德润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哲位(加朗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广武(加乐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广川(加茂村委会书记、主任)

符永毅(产坡村委会书记、主任)

王泽龙(矛坡村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德育、李达武、邝俊虹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六、工作要求

《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战略部署,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务必对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推进海南全域旅游示范景区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要始终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五化”(即规划优化、环境净化、闲地绿化、村庄美化、村道亮化)和“五个结合”(即建设美丽乡村要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及文物保护、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相结合)原则,重点围绕“一镇一特色”、“一村一品”做文章,切实推动镇、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镇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镇委、镇政府应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做到“一个村庄,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确保单位责任上肩、组织实施迅速、工作推进有力。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的任务要求,解放思想,主动配合镇美丽乡村工作任务,整合项目资金,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保障、服务中。

(三)镇政府、村委会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对待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施工过程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达标的现象,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施工方责任。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要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廉洁自律,对收受贿赂的;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掩盖、袒护的;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从重追究其责任。

 

附件:《2017年加乐镇美丽乡村建设细化表》

2017年加乐镇美丽乡村建设细化表
行政村 1月至3月 3月至5月 6月至7月 8月至10月 11月至12月
加茂 勘探及设计 各相关手续完善 污水管道铺设 道路、巷子硬化及公共场所建设 全面完工验收
加朗 勘探及设计 各相关手续完善 污水管道铺设 道路、巷子硬化及公共场所建设 全面完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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