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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澄迈县征地安置留用地实施细则(第三稿)》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征求《澄迈县征地安置留用地实施细则(第三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征地安置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管理,引导留用地良性开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2〕9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安置留用地流转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7〕1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澄迈县征地安置留用地实施细则(第三稿)》,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0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到以下邮箱。
电子邮箱:55334357@qq.com;联系电话:18889717878。
附件:附件1:(以此件为准)澄迈县征地安置留用地实施细则(第三稿).docx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0日
征集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澄迈县征地安置留用地实施细则(第三稿)>意见的公告》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