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机关: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分享到: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王延文)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政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
联系方式: 67629858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王延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江南跃进西一路215号 |
469027100022GB01170W00000000 |
92.4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 |
|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12日









中国政府网
省政协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