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澄迈县民政局
关于澄迈县公墓维护管理费和殡葬基本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努力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4〕29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公墓维护管理费和殡葬基本服务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相关经营机构或个人。
二、收费标准
(一)澄迈县殡葬基本服务费收费标准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1200元/具(澄迈县域内运尸往返车费780元/具/次,抬尸费350元/具,消毒费70元/具/次),超出县域范围每公里加收15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遗体存放(含冷藏):150元/具/天。
(二)澄迈县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澄迈县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85元/个/年。
公墓经营管理单位可在不超过该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具体由双方协商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认真贯彻落实收费政策。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
(三)优先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优抚对象、退伍军人、困难职工等对象实行减免政策,具体优惠标准由民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另行拟定。
四、其他
(一)本通知由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澄迈县民政局按照职责权限进行解释。
(二)本通知自2025年7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关于澄迈安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澄价字〔2014〕88号)、《关于海福陵园公墓销售价格的批复》(澄价费字〔2013〕97号)同时废止。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澄迈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一图读懂 丨《澄迈县公墓维护管理费和殡葬基本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