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简报第02期
2018-09-12 15:22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澄迈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02

 

             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30

 

 

澄迈县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区域划分暨两员选调业务培训会议

2018年8月3日,澄迈县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区域划分和两员选调业务培训会议。澄迈县各镇政府统计办主任、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老城经济开发区统计局以及负责绘图的工作人员共30人参加本次培训,会议由县统计普查办曾小霞主任主持。

会议上,曾主任指出了本次培训的目的,一是为了切实做好我县四经普区域划分绘图工作,二是部署四经普“两员”选调工作,对选调的“两员”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县统计局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业务人员为参会人员讲解了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系统操作流程。讲解结束后,负责绘图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操作,并对参会业务人员进行了操作指导。

 

 

澄迈县出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2018年8月15日,澄迈县出台《澄迈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规定,澄迈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由统计、发改、编办、政法委、民政、财政、税务、工商、测绘地理信息等9个部门组成,是澄迈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按照职责分头开展相关工作。《规则》指出,澄迈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实行办公室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使用请示、通知、函、通告、会议纪要等5种文种,实行印章登记审批和外出报告考勤制度。《规则》要求,由行政后勤与宣传动员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置和管理普查物资,并接受监督与审计。

 

 

澄迈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2018年8月22日,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澄迈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等规定,对全县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于2018年底前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等措施,2019年底前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普查报告、资料汇编等工作。普查表共有四类报表,每类报表包括多种子表,涵盖了基本情况、组织结构、生产能力等10个方面内容。普查员采取“地毯式”清查和抽样调查的方法,使用PAD采集、网上直报等系统报送普查对象数据。《方案》要求,各镇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编办、民政、税务、工商、金融等单位要及时提供资料和开展相关工作,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应加强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管理。

 

 

澄迈县制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

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度安排,我县将在8月至10 月开展单位清查工作。为做好单位清查工作,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澄迈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部署清查工作进度安排,规定单位清查办法,下发《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621表)和《个体经营户清查情况》(622表)。

该办法对经济普查的清查目的、基本原则、清查对象、清查范围、清查时间、清查方式、清查内容等进行详细说明。在清查的实施步骤上,办法要求各清查单位要按照收集整理部门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上报清查结果与编制普查名录等9个环节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澄迈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澄迈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运行维护:澄迈县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90032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30008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763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