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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5-07-10 08:23 来源: 清廉澄迈网 发文机关: 澄迈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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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县查处的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澄迈县红山农场党总支书记、场长谭龙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2年至2019年12月,谭龙慧利用担任原地方国营澄迈县红山农场副场长、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转包、危房改造项目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谭龙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12月,谭龙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关系;2025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二、澄迈县福山镇福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云新等8人私分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云新等8人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借发放股东年终奖的名义,先后两次从集体公司账户中支出集体资金用于私分,数额较大。2024年7月,云新等8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澄迈县中兴镇福来村委会群麻村民小组原组长林诗波非法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林诗波利用担任群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村民小组土地租金,数额巨大。2024年7月,林诗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四、澄迈县中兴镇旺商村委会排塘村民小组组长徐月东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22年2月至2024年9月,徐月东利用担任排塘村民小组组长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数额较大。2024年12月,徐月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损公肥私,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以权谋私。这些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啃食群众幸福感,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依然对中央和省县要求置若罔闻,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从中汲取教训,特别是基层干部要对标对表,深刻查摆问题,提高抓好集中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集中整治,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以严实作风保障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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