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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澄迈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3月份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的通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4-06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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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澄迈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3月份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及县委县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澄府办〔2019〕24号)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对澄迈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8件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生眼科疾病筛查治疗。省下达我县任务:36000名学生开展眼科疾病筛查治疗。
进展情况:一是县教育局与县卫健委联合制定了《2019年澄迈县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二是县卫健委计划于3月29日举办项目工作启动会暨技术培训班,部署项目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省下达我县任务:发放农民小额贷款19505万元。
进展情况:截至3月初,我县累计为862户发放贷款6505.56万元。(银行系统每月10日,才对上月数据进行统计)。
(三)重度(一级)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下达我县任务:收集一级残疾人出行的相关票据,向省残联报销。
进展情况:一是县残联已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全县残联工作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制作了《温馨告知书》3500份发放给全县重度残疾人,同时在各镇、村公共场所张贴和《澄迈要务报》刊登宣传。二是按照省残联印发的《海南省重度(一级)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暂行办法》由各镇残联收集好重度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车票和一卡通等材科,每月22日前报县残联,再由县残联汇总后于每月25日报省残联报销,将车票款汇入残疾人的一卡通帐户。
(四)建设30所公办幼儿园。省下达我县任务:新建幼儿园3所,分别为为金江中心幼儿园、老城中心第三幼儿园、福山中心第二幼儿园。
进展情况:一是金江中心幼儿园改扩建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二是老城中心第三幼儿园已完成第一层建设,准备安装第二层模板。三是福山中心第二幼儿园项目已进行到青苗补偿款公示期,待公示期后开展三通一平工作。
(五)提高学前教育“三类幼儿”资助标准。省下达我县任务:资助“三类幼儿”共3314人。
进展情况:县教育局正在筹备召开减轻“三类幼儿”家庭经济负担工作会议。
(六)建设智慧警务便民服务站。省下达我县任务:安置多功能自助终端机15台。
进展情况:设备资金的申请及设备的采购统一由省公安厅负责,各市县公安局只负责设备投放地点。经县公安局初步研究确定我县15台终端机的投放地点分别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县车管所、澄城派出所、金江派出所、老城派出所、福山派出所、永发派出所、白莲派出所、软件园企业服务超市、智慧新城、老城高铁站、福山高铁站、县汽车站。
(七)开展“您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活动。省下达我县任务:省级资金5万元,用于我县开展“您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活动。
进展情况: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先后对“您读书,我买单”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了调研4轮次,并制定项目细化工作计划报送县政府审批。
(八)菜篮子工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省下达我县任务:升级改造3家农贸市场,分别为江南农贸市场、金安农贸市场、马村农贸市场。
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已通过2019年农贸市场升级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升级改造江南、金安、马村和大丰等4家农贸市场。目前各业主单位正在组织设计院对各个农贸市场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
二、存在问题
(一)农民小额贷款工作宣传不到位。
(二)“三类幼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总体推进缓慢。
三、工作建议
(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民小额贷款工作的宣传发动。
(二)县教育局要制定倒排工作时间表,指定专人跟踪负责,推进“三类幼儿”工作。
(三)县商务局要督促3家农贸市场改造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前期审批工作,完成招投标,争取早日开工。
附件:澄迈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9年3月份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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