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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5-12-24 23:40 来源: 清廉澄迈网 发文机关: 澄迈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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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12月22日至23日,7个巡察组分别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金江镇、中兴镇、仁兴镇等乡镇及所辖村(社区)、瑞溪镇金安片区6个社区、海南老城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澄迈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澄迈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澄迈县菜篮子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等94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有的单位牵头抓总力度不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案三促”成效不明显;有的国有企业产业谋划存在短板,风险防控薄弱,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有的单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巡视、审计等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
      反馈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扛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明确整改时限与路线图,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反馈要求,要坚持分类施策,对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持续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对需长期坚持的健全长效机制。要注重标本兼治,既解决具体问题,也深挖根源、完善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要强化系统整改,对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实现整改成果系统集成。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调阅资料、实地督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本轮巡察收到的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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