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澄迈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园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县政府同意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确定的“瑞溪腊肠制作技艺”项目列入澄迈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澄迈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澄迈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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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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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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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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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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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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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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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溪腊肠制作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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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手工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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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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