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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园区: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澄迈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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