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28464-24/2025-9486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5-11-0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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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认领装运(开采)河砂设备的公告(三)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1-04 17:0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公 告
我局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5 时 40 分执法巡查发现,在澄迈县 金江镇 长安南墩村(路)现场抓获涉嫌非法装运(开采)河砂的车 2 辆,决定对该 车辆及车上装载的河砂 予以扣押。
扣押车辆存放点:澄迈县富江停车场。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车辆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及砂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相关认领手续并接受调查,逾期未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作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装运(开采)河砂设备照片
办公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898-67615217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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