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28464-23/2026-1666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02-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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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余文銮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前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2-14 17:0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余文銮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余文銮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该项目位于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西区三巷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金江国用(2001)字第3081号,用地面积为159.6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024年12月10日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69023202430096号。
该项目原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159.60㎡,一栋3层,总建筑面积446.75㎡,建筑高度12.00m。
本次修改内容为:一、设计单位由澄迈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变更为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南立面一层由两扇大门变更为一个大门一个窗户,北立面一层由两门两窗变更为一门两窗。三、二层至三层开放式阳台调整为封闭式阳台。四、开间由8.25米变更为8.06米并增加电梯设施。五、总建筑面积由446.75㎡变更为450.18㎡。其他均不变。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9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营商环境公众号、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www.chengmai.hainan.gov.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67631017);邮箱:cmxzspj@1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件:
附件-“余文銮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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